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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an

业委会公告(第2号):关于进行《紫金庭园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审议投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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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黑名单一说





制约业主的条条框框有了

那么制约物管的呢?

打个比方,车位3次以上被别的车辆占用了,这个车位是否上黑名单?是否进行公示?是否执行一周内管理费退回?-----参照业主黑名单条例
还有地下车库的起落杆3次故障,等等
:lol :lol :lol :lol :lol

总不能只管百姓不管周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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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诶,物管只能靠口碑啊~
业主是蛮可怜的,和小学生一样被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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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版主说话有点过头了。其实论坛是一个大家都可以发表意见的地方,喜美说得也没错,有些事版主不说清楚,大家难免有一些想法,也不知道到底问题出在哪里。版主能够辛苦一下,把大家的疑问解释一下也好啊,这样就不存在误解了,也利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另外,还有一件事,版主关于聘用物管的结果不知道怎么样?为什么有人一说到更换物管,版主就让你提出具体方案,给我们的感觉是业主委员会根本就不想更换物管,也许是业主委员会已经与物管商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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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23楼,你最后一句话又够上侮辱人格的境界了:lol :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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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23楼随口说说的吧。
其实业主委员会觉得还是蛮有效果的,一上台就出条例了。觉得他们真的很不错。很不容易。
就是还有必要把条例改改,改得再贴近业主利益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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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物业公司去留问题

南都物业自称是国家一级物管单位,他的收费按国家一级标准收取,而他的管理水准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与他的一级资质的收费又相差甚远。我们不需要挂羊头卖狗肉的物业公司,我们需要实实在在的服务,物有所值的服务。建议参照湖畔花园竞聘物管公司的方法,针对南都物业公司的去留问题,让业主们大家来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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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业主委员会每周六晚上开会,太辛苦啦!建议是否在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让一些关心小区的热心人士参加,共策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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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觉得有时候大家不一定有时间面谈,网络的帖子还是能反应一定的真实情况的,建议业主委员会定期派人选整理有效建议和意见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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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业主朋友:大家互相尊重啦.说话和气点也一样可以表示自己的观点的.
业委会的朋友大家尤其要尊重他们啦.肯为大家无私奉献很不容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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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很难带问题很严重版主很生气

我注意到,近来版主的帖子经常会有两个常用句:一是“我觉得很奇怪”,谁谁“动不动”或“总是”怎么怎么的;二是你要更换物管“请提供具体方案或想法”!业委会上任伊始,业主很难带、问题很严重、版主很生气,真难为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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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很难带问题很严重版主很生气

我注意到,近来版主的帖子经常会有两个常用句:一是“我觉得很奇怪”,谁谁“动不动”或“总是”怎么怎么的;二是你要更换物管“请提供具体方案或想法”!业委会上任伊始,业主很难带、问题很严重、版主很生气,真难为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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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条    进入本小区物业区域的车辆应遵章行驶,如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杭州市》的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计次数达到3次(含)以上的车辆,有关违章车辆信息将记入黑名单(《紫金庭园小区黑名单制度》另行规定)进行公示。
  (1)不按所持通行证相应类别停车,或不按规定车位(含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及夜间临时停车位)停车,经物业服务公司值勤人员劝告无效的;
  (2)在小区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鸣笛、超速等,严重影响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导致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投诉,经物业服务公司人员查实(投诉人反映的车辆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的;
  (3)停放在小区内的机动车辆夜间无故鸣响警报,严重影响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导致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投诉,经物业服务公司值勤人员劝告后拒不移至小区外的;
  (4)无故1个月(含)以上未缴纳泊位使用费的;
  (5)其他违反本小区业主公约或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的行为,经物业服务公司值勤人员劝告无效的。
记入黑名单的机动车辆自记入之日起一周内拒绝其进入小区物业范围(在系统中暂停其通行卡的出入识别功能)。有第(4)种行为的,自记入之日起拒绝其进入小区物业范围,直至费用缴清为止。

进入黑名单了不让进小区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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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美 于 2008-6-16 19:20 发表
(1)地面车位优先满足家庭拥有一辆机动车辆(不含已购买地下车位的车辆)的业主需求;



家庭拥有一辆机动车辆的业主
也就是说,单位的公车不得发放停车牌是不是?

尤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应该禁止 ...


前几个月的讨论方案里是有这么一条的,可是最近公布的公告中没有明确。这点我们也疑惑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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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杭金头 于 2008-6-17 10:03 发表
我注意到,近来版主的帖子经常会有两个常用句:一是“我觉得很奇怪”,谁谁“动不动”或“总是”怎么怎么的;二是你要更换物管“请提供具体方案或想法”!业委会上任伊始,业主很难带、问题很严重、版主很生气,真难 ...

你这话很错误!业主要谁带了?谁能带业主?别把自己太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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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调查过小区地面车位、地下车库以及业主拥有车辆的基本数据,如果调查过了应该不会出台这样的条例,如果没有调查过,请调查并慎重考虑后再公布条例,这样比较有发言权。
另外,我不明白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不公布小区的基本情况?为什么不向业主多征求意见?为什么只和物管和开发商讨论?为什么公告中只有对业主的约束,而物管收了钱却没有任何约束?这样的公告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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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话和尚 于 2008-6-17 10:50 发表
我觉得这些问题根本没办法讨论,
我和老婆两辆车,每天晚上9点回家,
从来没有能够进入小区停过车,
永远告诉我没有车位,永远都是停在紫金桥上.
我现在已经习惯了,
如果我接受

《紫金庭园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


不一定。
除非地面停车位的数量和小区业主需要的数量一样。
不过我不知道杭州有几个小区能够做到。
如果地面停车位的数量小于实际需求,怎么办?
我们是参照其他小区的管理办法,觉得抽签这个办法最用得最多,也是被业主接受最多的办法,剩下没有抽到的车辆,第一,可以停在紫金桥两边,不过以后桥两边也要划线收费了,不过费用是由社区收取的,这也是市政府规定。
第二,听说紫金花路两边以后也要划车位了,这也能解决一部分停车需求。
我们小区的现状并不是特有的,唯一的,其实全杭州市都存在一样的问题,既然其他小区在现有停车位远远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做到有序停车,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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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ndong67 于 2008-6-17 12:28 发表
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调查过小区地面车位、地下车库以及业主拥有车辆的基本数据,如果调查过了应该不会出台这样的条例,如果没有调查过,请调查并慎重考虑后再公布条例,这样比较有发言权。
另外,我不明白业主委 ...


现在不是在向你们征求意见吗?
现在不是在调查业主拥有车辆的基本数据吗?只有调查过,我们才会出台这样的条例。
如果停车位和需求量是一致的,那事情就会简单很多,可现在的问题大家都看得见。
就停车方案问题,地下车库出租是必须通过开发商同意和制定价格的,业主和物管都没有权利自作主张的,这个是政府规定,你说怎么办?我们是不是要先和他们联系呢?我最好开发商能免费让大家停,那就有100多辆车能停到地下去了,可现在我们必须等他们的答复。
为什么要和物管联系呢?业主拥有车辆的基本数据不是在他那里吗?是不是要问一下呢?
我们真心希望,恳请所有的业主都能关注这件事情,有意见、有建议尽管提,我们最担心的是大家都不关心,随你们去弄,那问题就严重了。
还有,星期六晚上七点我们都会在三楼社区的会议室开会,希望有建议的业主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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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ndong67
2008-6-17 12:28 发表
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调查过小区地面车位、地下车库以及业主拥有车辆的基本数据,如果调查过了应该不会出台这样的条例,如果没有调查过,请调查并慎重考虑后再公布条例,这样比较有发言权。
另外,我不明白业主委 ...


现在不是在向你们征求意见吗?
现在不是在调查业主拥有车辆的基本数据吗?
如果停车位和需求量是一致的,那事情就会简单很多,可现在的问题大家都看得见。
就停车方案问题,地下车库出租是必须通过开发商同意和制定价格的,业主和物管都没有权利自作主张的,这个是政府规定,你说怎么办?我们是不是要先和他们联系呢?我最好开发商能免费让大家停,那就有100多辆车能停到地下去了,可现在我们必须等他们的答复。
为什么要和物管联系呢?业主拥有车辆的基本数据不是在他那里吗?是不是要问一下呢?
我们真心希望,恳请所有的业主都能关注这件事情,有意见、有建议尽管提,我们最担心的是大家都不关心,随你们去弄,那问题就严重了。
还有,星期六晚上七点我们都会在三楼社区的会议室开会,希望有建议的业主踊跃参加。
说实话,我们也是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政策,这么多限制摆在我们面前,只能是摸石头过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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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物管不做为我们的业委会咋办?物管进场几年拉所做所为广大业主多看在眼里.前段时间有所好转,但是现在又老样子拉,我看最要做的是对物管进行规范.当物管把管好拉另外事情多好办拉.物管不所为,我们就算做得再好还是乱.乱的跟原在物管.如按停车黑明单的办法实施我看小区将更加乱上加乱.(出发点是好的)如有些业主硬要进入保安是让他们进还是不让他们进,样一来肯定得吵架和打架.业委会的任务是监督物管而不是让你们去帮物管,管理业主.这点是你们没有搞清所以才会如此的乱.把物管管好拉管规范拉小区就会很和谐咯..乱之跟原在物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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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名单作为一种处理手段是必要的.
没有处理手段的条例会是一纸空文.
打架怕什么?吵架怕什么?
如果这点都怕,物管早就好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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