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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an

业委会公告(第2号):关于进行《紫金庭园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审议投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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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车辆管理办法析

业委会发的车辆管理办法我觉得不够成熟、严谨、合理。这么多车靠一进一出高峰时会壮观的不可想象的。大门道闸应该是感应的,所以根本不需要通行证。抽签资格每辆车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按家庭拥有一辆二辆来区分。还有“黑名单制度”真是哭笑不得。还有“政府文件为准”,那法律、法规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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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的确是不容易,在此支持一下这个公告,有方案提出来大家商讨总比没有的好。
所有的条例都会伤害到部分人员的利益,那么大家对自己的利益有所维护也是正常的。
希望业委会能够广纳意见,多参考别的小区作法,以及多对大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关注。
在此实在表示真挚的谢意。因为信任,所以才肯发帖和业委会和小区的这些业主代表们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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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的业主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有你这几句窝心的话,委屈点也值得了。
当初从参加竞选开始,其实就已经作好了心理准备,多付出点多辛苦点都没关系,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就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些我都想到了,也不是没有顾虑,可是老公讲:“这个事情总要有人做的,你为大家多做点么也没关系的。”一句话,说得我把顾虑都吞下去了。
从业委会成立到现在,我们手里需要解决的事情真的有好多,都是从前作为独立的业主所没有想到的,事情总要一件件解决。根据小区的现状,有车没车的业主都对停车问题的极其不满意,乱停车,难管理,地下车库空荡荡,地面停车越来越难。随着入住业主的日益增多,两边大门的位子马上就要停不下了,如果不及时解决的话,肯定会严重影响小区的日常生活和秩序。所以,我们把手里需要解决的事情理了理,排列了一下,先把停车的管理方案整理出来,在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后,根据大部分业主的建议,再作最后定稿。估计这个流程起码要一个月。
业主委员会成员有九位,里面有开车的,不开车的,买了地下车库的,没有买地下车库的,基本上各种情况都存在,而且住址分布小区所有的区域,所以,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大家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很多设想和意见,经过了好几轮的讨论和辩论,尽量把每个环节都考虑得周全一点,尽量照顾到每位业主的实际需求。
大家都想到了,这个方案肯定有很多业主会不理解或者不赞同,我们需要听到业主的需求,所以,为了避免有个别业主会因为各种原因收不到,我们首先在两边大门都作了张贴,在论坛里作了公告,再要求保安在下班的时间,把一部分方案送到有车的业主手里,剩下的,由我们业委会的成员上门分发,尽量把方案送到每位业主手中。
从前天晚上开始,一些业主已经开始在网上进行讨论了,只要是关于方案本身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都会尽量解释,并把建议收集起来,作为下一步制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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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美 于 2008-6-17 15:57 发表
不说我们小区应该怎么怎么

有些小区外来车辆进门刷卡拿停车卡,出门刷卡付费放行

以前去山水人家是这样的,现在不知道这么样



如果统计出来的数据是:地面车位大于需求的,发卡的数量是小于地面车位的,那外来车辆进来停停是没问题的。
可是,如果本来地面车位就不能满足所有的需求,那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扣着头做帽子,有几个车位发几张卡。
外来车辆为什么要考虑停在外面呢,是担心有些亲戚朋友的车进来以后,占用了有卡业主的停车位,白天倒没关系,到了晚上,业主都回家了,结果进去找找没车位了,是不是要出问题呢。
原来我们也有过设想:外来车辆可以入小区,但按小时收费,希望可以用较高的收费来制约停在小区内的时间。可我们市政府的新政规定,外来车辆在小区停放,24小时最多收费4元。针对这项规定,我们还专门打了专线电话问了,小区可不可以自定收费标准,给我们的答案是:不可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区允许外来车辆入内,一天一辆可能还没问题,但万一有好几辆同时进入呢,肯定就会影响持卡业主的停车车位。
紫桂好象就是这样操作的,我从来都没有机会开自己的车进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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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根据你们的统计数据显示
我们小区不是车位不够,而是很富裕
只是疏于管理,物管一开始的不作为,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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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没看到过这个表哎,每天上班时间准时,晚上也都在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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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美 于 2008-6-18 14:13 发表
问题是根据你们的统计数据显示
我们小区不是车位不够,而是很富裕
只是疏于管理,物管一开始的不作为,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是的,只要把车下车库全部利用起来,按目前的数量来看,应该是够的。
问题就是开发商持什么态度了,还有,有多少业主肯花比地面停车费用高的金额,租用地下车库,这个我们很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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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地面停车艰难,自然就下去了
所以说,还是车位太多给闹的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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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南面的变电所搬迁掉就会有很大的停车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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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ndong67 于 2008-6-17 16:50 发表
是你没看我的其他帖子吧。紫金文苑的车库管理费就是从40元降到20元,而且那里地下车库是有门的。这也是通过业主大会通过的。本人也是那里的业主,只不过现在住在紫金庭园,没有参与那里的投票。
我就不明白了,明明 ...


这位邻居不要生气啊,呵呵,忙活得几周没双休日,结果一下子看到这么多质疑的声音,说话有点情绪也可以理解的啊,是吧,体谅一下可以吗?:)

地下车库的费用问题还在继续讨论,业委会不会放弃努力的。
至于为什么把收集意见和表决放在一起,主要是考虑到小区业主比较多,如果分两次,主要是担心短时间内要求大家反馈两次意见太扰民了。所以才会把这两项工作放在一起,如果这次大多数人觉得没有意见,那么我们就稍作修改后试行三个月,在三个月后再统一整理所有意见、建议,然后再公告最终的定稿。如果这次大家的意见都比较大,那么再重新修改后重新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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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甜柿子 于 2008-6-17 19:48 发表
业委会有如此耐心的解剖我们也就放心拉.现在最难的焦点就1.是地下车库收费,(大部分的焦点在此,没一位业主同意收那高的,完全是没谱的乱收费.)2.地面车位分配.3.来客停车,4,黑明单(黑明单得紧甚,万不得已不能用)5.对物 ...


感谢您的意见。
1、地下车库的收费我们会继续努力;
2、地面车位的分配,目前初步仍然按照办法中所说,优先满足第一辆未购买地下车位的车辆,对于拥有2辆以上车辆的业主(如果第一批没有轮到车位)可能会带来一些不方便,对不住了,业主共有的资源还是先满足需求最迫切的业主吧,也代他们向你们说一声谢谢。
但是在第2辆车是否需要限时通行的问题,我还需要与业委会其他成员讨论后再答复大家。
相同级别由抽签改为轮流也是一个好方法,我会提交到业委会例会上讨论的。
3、来客停车
请参见伊莲MM的解释。
我们可以考虑从其他方面提供些方便,比如,配备一辆4座或6座的电动车,一方面省去了来访的亲戚朋友在小区里找的时间,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过多车辆进入小区,增加安全度,减少尾汽的排放,而且还可以提升小区的档次,平时腿脚不方便的老人、有行李的业主也比较方便。
当然,这也需要大家讨论决定。
4、黑名单中有一句话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在物业服务公司值勤人员劝告无效后3次以上,也就是说,如果保安说一声,车主就立刻开走或者注意了,就不会进入黑名单,只有拒不改正的顽固分子才会停掉他的通行卡。
5、对物管的制约机制
我们已经和物管的陶主任沟通过,在小区地面泊位费用向物管支出的管理成本部分,我们是有权根据业主的意见决定是否减扣的。
但我想,保安和保姆一样,天生就好的保安当然很难得,但是如果因为年纪小、经验不足造成协调能力不够,或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如果业主能够提醒一下、正面激励一下,相信他们也会成长为一个好保安的。:)
6、货车是我们这次整顿的重点。
首先在办法里规定了,必须是业主装修或搬家需要的货车才可以临时进入小区,并且必须在小区入口处登记并得到业主的确认,进入小区后必须按照保安指定的位置停放。
其次,对于进入黑名单的车辆,保安有权永久拒绝其进入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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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竹竹 于 2008-6-17 21:09 发表
VIAN,伊莲等业主委员会:其实我是蛮佩服你们的,甘愿为所有的业主无私奉献许多的时间和精力,光是前期的筹备工作,几次的征求意见稿,想想其中的大量的工作,不参与到其中的人是体会不到这个中的辛苦的。我想这一点 ...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本帖最后由 vian 于 2008-6-18 21: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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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uola 于 2008-6-17 21:29 发表
我要向各位业主委员会的邻居表达我由衷的感谢,在业委会成立不久,你们就车辆管理的事提出如此全面的征求稿,还在这里面对指责、蒙受委屈、费尽口舌,很不容易,至少我和我的家人对你们完全信任和支持。现在是起步阶 ...


多谢你,duola :)

[ 本帖最后由 vian 于 2008-6-18 2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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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不是看重这些钱,否则还不如去做石油了!我看重的是个体的权利,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无车业主的可怜但却神圣的权利!
2、不是说停车位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吗?为什么总是想到抽签、轮候制,为什么不竞价?
不要跟我说:业主委员会的人都有车,不少人还不止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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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ll369 于 2008-6-17 23:07 发表
业委会发的车辆管理办法我觉得不够成熟、严谨、合理。这么多车靠一进一出高峰时会壮观的不可想象的。大门道闸应该是感应的,所以根本不需要通行证。抽签资格每辆车应该一视同仁,不能按家庭拥有一辆二辆来区分。还有“黑名单制度”真是哭笑不得。还有“政府文件为准”,那法律、法规呢?
未完待续


首先感谢您发表您的建议,发表建议的业主越多,这个方案才可能越完善。
1、关于车辆一进一出,主要考虑的原因如下:
1)车辆管理系统的安装都是一进一出配套的,如果两个门同时进,就要安装两套系统了;
2)统一进口,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小区的安全;
当然,我们当初可能有考虑得不完善的地方,因为上面有一位邻居提到早上北口比较堵,所以,可能会考虑改为南门进,两门出。

2、通行证主要是用来区分地下车库车辆和地面车辆的。您可能也注意到了,地面车位收费以后,原则上已经不允许地下车库的车辆占用地面车位了(抱歉,可能会给地下车库的业主带来不便,但我想小区的和谐需要每个人作一些妥协,相信大多数业主会感谢你们的)。

3、关于地面车位级别问题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相信大家可以理解我们应该把资源尽量的满足更迫切需要的业主。
家庭拥有一辆机动车并不包括已购买地下车库的,也就是说如果您有两辆车,买了一个地下车位,那么小区还可以为您再解决一个地面车位。
当然,如果您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您可以把您的意见通过《意见征集表》告诉我们,如果对这个问题有意见的业主居大多数,我们会考虑重新修订。


4、黑名单制度
如果一个管理办法没有可操作的管理手段,那么就等于一张废纸。这是我们提出这个黑名单办法的初衷。
我相信这个黑名单制度对有车德、有修养、能够为他人着想的业主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而且这个制度的规定实际并没有多么严格,至少在保安劝告无效3次以上才会记入黑名单,有多少人会在保安劝告以后还不理不睬呢?
当然啦,如果您觉得这个办法不合理,或是有漏洞,也请直言相告。只是一句“哭笑不得”,恕我愚昧,实在不知道您想表达的是不屑?不同意?不满意?

5、法律法规也属于政府文件吧,当然如果我说得不对,也请您不吝赐教。

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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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kyee 于 2008-6-18 10:45 发表
业委会的确是不容易,在此支持一下这个公告,有方案提出来大家商讨总比没有的好。
所有的条例都会伤害到部分人员的利益,那么大家对自己的利益有所维护也是正常的。
希望业委会能够广纳意见,多参考别的小区作法, ...


多谢您的支持
越多的业主参与讨论,集思广益,小区才会越来越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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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NTING2008 于 2008-6-18 16:44 发表
小区南面的变电所搬迁掉就会有很大的停车位了。


啊,这个实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啊。。。
而且,小区物业范围内外的区域不属于小区业主所有,停车如何管理,我们只能和社区商量处理,是无权擅自做决定的。
另外,不知道河道边的慢行道建好后,会不会减少小区南门外可停车的位置呢。。。

[ 本帖最后由 vian 于 2008-6-18 21: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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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8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ggzzyh 于 2008-6-18 21:38 发表
1、我不是看重这些钱,否则还不如去做石油了!我看重的是个体的权利,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无车业主的可怜但却神圣的权利!
2、不是说停车位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吗?为什么总是想到抽签、轮候制,为什么不竞价?
不要 ...


唉,这位邻居,我已经和你解释过三次了,小区内道路的收费标准是政府文件定死的,如果我们擅自决定竞价,那就是违规行为,是要吃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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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版主的意思,地下车库的业主只能做冤大头了。
我们都是窦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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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我提出最经济也是最简单公平的方法吧:
1、将路面出租车位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得出“出租路面车位净收入数”
2、统计出紫金庭园总户数
3、用“出租路面车位净收入数”除以“总户数”得出“出租路面车位每户净收入数”
4、将“出租路面车位每户净收入数”按季度分配给每户紫金庭园业主(请严重注意:每户有车业主也有,而非仅为无车业主)

这样总比“泊位费除了一部分用于管理成本支出外,将全部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以补偿无车业主的利益”更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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