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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an

业委会公告(第2号):关于进行《紫金庭园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审议投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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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换掉南都物业--垃圾!

同意58楼的,首要任务是改选物业公司,垃圾的物业公司有什么好留念的,搞的像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一样的。等到新的物业公司落实了,再来讨论停车的问题,收费问题也不迟的。省的到时候物业公司换了,停车问题还要重新衔接,索性一步到位。好的物业公司业主哪怕多交点钱我想大家也是心甘情愿的,物有所值么!为什么一说到钱的问题大家都呼声这么高,说来说去就是服务不到位,好像南都物业吃定我们小区业主了,就是一定要叫他们服务一样,牛什么牛?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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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美 于 2008-6-17 14:20 发表
意见反馈在表

我昨天特意开了信箱没看见么?


姐姐(还是哥哥)?:
我们不会这么草率地把意见反馈表放在你的信箱里的,就是怕有些业主说没看见
如果你开车的话,门口的保安会把方案和表格一起送到你手中的,到时候麻烦你用几秒钟的时候配合一下,签一下名
如果你没有开车的话,我们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会把方案和表格一起送到你家来的,当面沟通一下,OK?

还有,上面这句话我已经在论坛里写了好几遍了,麻烦你到处看看,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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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售楼时说要人车分流,强烈要求做到!湿地旁最好的楼盘,如果人车分流的话小区的档次会提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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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ndong67 于 2008-6-16 22:48 发表
我也觉得版主说话有点过头了。其实论坛是一个大家都可以发表意见的地方,喜美说得也没错,有些事版主不说清楚,大家难免有一些想法,也不知道到底问题出在哪里。版主能够辛苦一下,把大家的疑问解释一下也好啊,这样 ...


这一点我要解释一下。
我们还在做前期物业的一些交接,包括公共开支、小区的资料、业主活动用房、业主办公用房等等,毕竟手头有数据有资料才好。
另外,南都公司是否续聘业委会说了不算的,必须全体业主投票表决来决定,所以请您放心。

下面仅代表我个人的意见,不代表业主委员会:
  我之所以总是问大家后续有没有什么计划,主要是因为这段时间,我自己做了一些了解,我看到了太多小区换了物业之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出现更多问题、甚至整个小区设备瘫痪的案例,比如文锦苑、保俶小区、湖畔花园等等,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搜搜看。

  我个人认为物管就象是我们家里的一个保姆,好保姆很难找,可是如果家里还有个需要人看护的孩子,夫妻俩又整天要上班,我们在解雇保姆前当然要留好后手,保姆走了之后怎么办、如果几个月内找不到合适的保姆又怎么办?这些都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当然了手脚不干净的保姆是肯定不能留的。

  前面有邻居说,有困难要让大家知道,我问这个问题就是在向大家求助啊。
  绿城已经明确不会接手外部住宅性小区、万科前段时间刚冒出打业主的新闻,在网络上,我还没查到过哪个物管没有业主骂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换物管、怎么换、换谁、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如果换了之后物管费上涨大家是否可以接受、过渡过程中如果设备、卫生无人维护瘫痪了该如何处理、如果换了之后仍然有问题怎么办。。。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任何一个问题发生都会让整个小区陷入被动。
  所以我才会问,如果您提出换物管,对后面的这些有没有过考虑?有没有什么建议?至少几个人的见识比不上几十个人的见识广,也许有您看到过成功的换物管的案例,也可以告诉我,我们去取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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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杭金头 于 2008-6-17 10:03 发表
我注意到,近来版主的帖子经常会有两个常用句:一是“我觉得很奇怪”,谁谁“动不动”或“总是”怎么怎么的;二是你要更换物管“请提供具体方案或想法”!业委会上任伊始,业主很难带、问题很严重、版主很生气,真难 ...


我前面已经说过了,文字的沟通很苍白,很多误会都是这样形成的,我真诚的希望您能够给我一个和您面对面讨论的机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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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在我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等儿子上车
保安敲敲我的车窗
问我:请问你停在这里有事吗?
说话间,我儿子到了

每天都是上下班正常时间出入小区的

没拿到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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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话和尚 于 2008-6-17 10:50 发表
我觉得这些问题根本没办法讨论,
我和老婆两辆车,每天晚上9点回家,
从来没有能够进入小区停过车,
永远告诉我没有车位,永远都是停在紫金桥上.
我现在已经习惯了,
如果我接受

《紫金庭园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


至少可以保证您有一辆车可以停入小区了啊,可以让您的太太少走点路,呵呵。:)
另外,7月1日杭州市停车新政出台后,社区可能也会对小区外的道路进行收费了,新政规定是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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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话和尚 于 2008-6-17 10:53 发表
第五条 小区内实行机动车辆逆时针单向通行,南门进,北门出,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行驶。严禁机动车辆逆向行驶。


为什么?
没事找事,绕一大圈,小区里流动的车不更多啊,?搞笑


这个主要是因为:
1、如果要在小区出口和入口处安装刷卡设备的话,必须一进一出配套,如果两个大门都可以进出,设备必须安装两套,费用会翻倍(高频刷卡器一套造价就要几万元)
2、方便于小区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外来的车辆登记比较好控制。
3、其实,您拿着小区地图大致算一下,在小区内单行的前提下,大多数情况,一门进一门出和双门进出相比,从进小区开始到离开小区,您走的路其实是差不多的。:)

另外,之所以将入口放在南门,考虑到,禁止部分车辆进入小区后,保安势必会有解释的工作,北口比较狭窄,如果拦了一辆车做解释,后面的车辆就堵住了,南门比较宽敞,而且附近可用的停车位也比较多,方便一眼就可以看到禁行标志,也方便来访车辆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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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伊莲 于 2008-6-17 14:36 发表


姐姐(还是哥哥)?:
我们不会这么草率地把意见反馈表放在你的信箱里的,就是怕有些业主说没看见
如果你开车的话,门口的保安会把方案和表格一起送到你手中的,到时候麻烦你用几秒钟的时候配合一下,签一下名
如果你没有开车的话,我们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会把方案和表格一起送到你家来的,当面沟通一下,OK?

还有,上面这句话我已经在论坛里写了好几遍了,麻烦你到处看看,OK?


我麻烦问一下,上面哪一句句话已经在论坛里写了好几遍了?
我非常不怕麻烦的看了论坛第一页关于停车位的帖子里面你的所有的帖子
没看到有相同好几遍的话语

论坛有只看某某人回帖的功能
请看:
http://bbs.zjol.com.cn/viewthread.php?tid=2754333&page=3&authorid=126594

http://bbs.zjol.com.cn/viewthread.php?tid=2754427&page=1&authorid=126594

http://bbs.zjol.com.cn/viewthread.php?tid=2755056&page=1&authorid=126594

http://bbs.zjol.com.cn/viewthread.php?tid=2754337&page=1&authorid=126594

http://bbs.zjol.com.cn/viewthread.php?tid=2754919&page=1&authorid=126594


以上这些是你所有回帖



至少,我看了目前我引用的这个帖子才知道,我一直想拿到的调查表的拿到途径。

[ 本帖最后由 喜美 于 2008-6-17 15: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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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美 于 2008-6-17 14:52 发表
昨天在我在门口停了一会儿,等儿子上车
保安敲敲我的车窗
问我:请问你停在这里有事吗?
说话间,我儿子到了

每天都是上下班正常时间出入小区的

没拿到意见表


上班时间怕车太多会堵,所以建议保安在下班时间发。
不过昨天问了保安,他也蛮委屈的,好几个业主都冷漠地对待他,根本不肯拿,不过我还是鼓励了他一下,要相信大部分的业主是关心小区的事情的,希望他能尽可能的把办法发到业主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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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已经发了有二十几个贴子了,难道只有我自己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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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点击我的链接,能看见你发的所有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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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上面这句话我已经在论坛里写了好几遍了,麻烦你到处看看,OK?




我找不到你有那句话是写了好几遍的: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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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陈三 于 2008-6-17 12:15 发表
 进入黑名单了不让进小区有什么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观的维护,业主的其他义务以及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不过还是要申明一下,这个管理办法只是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如果业主大会没有通过,将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重新修改再次提交审议,并不是业委会决定了就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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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陈三 于 2008-6-17 12:18 发表

你这话很错误!业主要谁带了?谁能带业主?别把自己太当回事!


抱歉,这句话是杭金头邻居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附赠”给我的,对于这种“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承受不起,呵呵。
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我很早以前就表达过,我就是一个小小的义工,要接受业主大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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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美 于 2008-6-17 15:13 发表
还有,上面这句话我已经在论坛里写了好几遍了,麻烦你到处看看,OK?




我找不到你有那句话是写了好几遍的:lol :lol :lol


引用:
原帖由 handong67 于 2008-6-17 11:36 发表
就我本人的理解,一般来说已经公布的文件,基本上不能大改动,只会在个别小地方改动一下。所以,我才会说这是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物管讨论的结果,我们基本无法改变。可能是我的理解比较狭隘,不像楼主这样宽宏大量 ...

保安非常想把方案送到每个业主手里,可你知道吗?有些业主根本就不要,连把车窗摇下来都不肯,你说怎么办?
没有从保安手中拿到方案的业主,我们业委会会一家家送到业主家中,这是事关小区秩序的大事,希望大部分的业主都能参与。

[ 本帖最后由 伊莲 于 2008-6-17 15: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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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

业委会办公地点定下以后,肯定会安装固定电话,到时候就会向大家公布。
我们当选后,每个星期六都开会讨论,每次大家能够全体参加的情况都很困难,上班,出差,管小孩,就算不用上班的老年人有时候也会身体不舒服的。
小区1000多户人家,怎么做到每家每户走访一遍,我看有些业主连走到会议室的时间都不肯花的。
这次停车方案,除了保安在门口向部分有车的业主发放以外,剩下的,我们业委会将安排人员,将方案送到每户业主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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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lol :lol
我再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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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要搞阶级斗争.有话好好说.
昨天保安给了我意见表,我填好放到箱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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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甜柿子 于 2008-6-17 13:12 发表
我想知道物管不做为我们的业委会咋办?物管进场几年拉所做所为广大业主多看在眼里.前段时间有所好转,但是现在又老样子拉,我看最要做的是对物管进行规范.当物管把管好拉另外事情多好办拉.物管不所为,我们就算做得再好还 ...


呵呵,这位邻居的意见还真是提到点子上了呀,握手握手。:)
其实,规章终归还是需要人来执行的,违反了小区公约的业主,应该怎么办呢?通知他整改不理怎么办呢?我想这是很多小区都面临的难题。
物管平时的工作其实很好做,不过就是一天打扫几次卫生、浇几次水、修修树叶、保安巡巡逻,难就难在维持小区正常秩序,比如,实现小区内有序停车,要物管管好,就必然会涉及到纠正不文明行为的事情,您说对吗?
所以说,物管并不是在管业主,而是业主大会授权物管来纠正不文明行为,以保障更大多数业主的共同利益,因为个别业主的行为造成了小区秩序的混乱,影响了大家的生活,当然要纠正的。

说实话,大家对绿城的印象好,不就是因为绿城“管”得好吗?对吧。:)

这么说吧,您觉得希望选择一个仁慈的物管只管扫地浇水让所有的业主车想停哪就停哪、保笼想怎么装就怎么装好,还是选择一个爱“管”事的物管,照章办事,按照小区公约制止那些违反小区公约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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