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gudaye在2004-12-9 11:02:00的发言:
好吧,我们来详细破解吧。
“刚买下了城北的一套房子准备明年要结婚了,可是从其他朋友口中得之,房产证上除了男友的名字还要加上她婆婆的名字”
首先:为什么从其他朋友口中能得知这个?两种可能,一是那人主动告诉,二是该女主动打听。主动告诉,古话说的好,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说这些是什么用意?说话的人是什么人?怎么不思考一下?如果是主动打听,那么更搞笑了,你不关心名字和财产所属,何必打听呢?毕竟你们还没结婚,等结婚后再关心共同财产不迟,既然你已经在提前关心将来能有多少财产在名下了,就不要在去说人家提防你、小心过头、小家子气什么了。
“可是婆婆却反对加上她的名字,目前男朋友没有告之此事,“想想实在可气”,”
第一,你凭别人说的,就下结论婆婆反对加她名字,武断了点吧?目前男友没有告诉她,这是为什么?根据后面男友去说服母亲的事情我们不难想出来,他是为两个小心眼的女人在打掩护,缓和矛盾,最好这种小猫腻不要暴露出来为以后生活留下疙瘩。你去想象成是男的刻意隐瞒,不为她考虑,就防离婚之类的,太小人之心了吧。
“房子以后要夫妻两一起供的凭什么要没有她的名字还要加上婆婆的名字.现在只是购房合同上写了婆婆和男友的名字,只要房产证没办还有机会,大家说怎么办好?”
这里明显牵涉到法律和权益问题了,因为她觉得以后要两个人供的凭什么没她名字,这是第一重意思,完全是利益考虑,当然考虑自己的利益是每个人的权利,到底考虑得对不对,好多高手们都给了解答,总的来说,利益受损的可能性是不成立的。加上婆婆名字该不该?这是第二重考虑,有利益合理性问题,也有点感情性,有点吃婆婆醋的味道。现在只写了。。。的名字,只要房产证没办还有机会,大家说,这个机会指什么机会?如果是要放弃结婚,那应该是只要没结婚就有机会,而和房产证无关。所以,她关心的机会是有没有改变当前名字状态的机会,这是简单的逻辑分析就清楚明了的事情。
“问题是婆婆不肯加上我朋友的名字.就连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也避开我朋友去的,你们说“是不是有点过份”?”
刨根到底后,大家说,带不带你去签合同,还要紧吗?你是怎么知道房子已经买了的?对方明确告诉你用于小两口结婚的房子已经买了还是又是那个好事的“朋友”转告?只要房子你在住,你自己的权益又没有受损(象前面那个帮前男友付房子钱)又不写借条又不结婚又不写名字,这才谈得上利益受损呢。
所以,利益主张就是利益主张,不要总拿感情受伤来掩盖自己关心利益的事实。索性就直说我就是关心利益的,那么大家摊开来就利益的合理安排问题谈,倒也干脆爽快。可是就有部分女人真喜欢用这种明修“感情”之栈道,暗度利益之陈仓的手法,涉世不深的男人很容易上当,大家一定要檫亮眼。
关于楼主的朋友,我前面的建议已经说过了,这些话,是应对其他跳出来的部分MM的为此进行的辩护、掩饰、粉饰及疑问
如果说两个人到了要结婚的地步,女方连这点知情权都没有,如果想知道就是小心眼,势利和自私的话,这个婚不结也罢。
再说到利益问题,我说过,怕利益受损,就做婚前财产公证好了,何必用这种方式,引起女方的烦恼和猜测呢。
还有谁说:将来对婆家好了,东西还不是给你。这种话明显的就是对女方的不信任,一开始就认为女方是为了财产才嫁进来的。
人争得就是一口气,这样的房子要来干什么。
我也请各位女士在嫁人前擦亮眼睛,这样的家庭要进去,一定要考虑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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