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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家姓

开征物业税、空置税还是都不应该征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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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11-12-8 11:47
财政部考虑推进房产税改革有望扩大试点范围 2011年12月08日 06:25  

贾康:房产税将成未来财源支柱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0日 02:0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微博


  贾康
  关于房产税,现在舆论上有一些声音认为目前的试点成效不足,税收很少,同时也并没有看到房价应声下跌。了解一下就知道,房产税是按年征收的,现在不必急于判断可以征收多少税。据我了解,现在地方财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纳税人也是抱有这样的宣传意识,有意告诉纳税人不用急着交税,年底之前结清即可。大家已经对房产税未来的成长性达成共识,因此试点两地现在也的确不太看重第一年的税收规模。房产税在发达地区最重要的任务现在并非筹集收入,而是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但其未来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
  另一方面,我认为仅凭一个房产税不可能改变中国目前城镇中心区域不动产价格上扬曲线,当下我国城镇化水平仅为40%,而依照经验,以后还要到70%—80%的水平,房地产价格才能相对稳定下来。但是有了房产税后,会使价格曲线的斜率降低,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使其发展过程更加平稳,降低大起大落的房价波动以及相应的对社会生活的负面冲击。
  实际上现在房产税已经体现了它在这方面的作用,重庆和上海高端的不动产已经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也逐渐趋稳。据了解,上海市政府也认为此前多年想追求的一些不动产配置优化的目标,这次通过税制的具体设计取得了较好的实际调节效果,比如上海此次通过中心区域和周边地区的税率杠杆设计,已经使现在上海的房产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相关部门对此充分肯定。
  接下来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我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应更开明,比如之前已经进行了多年的物业税模拟试点“空转”,税基评估的模拟信息可以适当披露。各地试点的具体数据可以不披露,但其框架完全可以披露一些信息。我们做过一些调研,即使不考虑数据仅考虑模拟改革的推进路径,也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据我了解,现在十个地区的试点,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东北地区还是西部,试点都是要求对地面上所有的不动产确权之后,按照制造业、商业和消费型住宅三大模式做不动产的税基评估,现在三大类型都已经有了评估公式和技术评估方案,而且已经实现了软件化,这些信息应该进一步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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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10-6-19 23:00
先想好用途(譬如 保障性住房 基础设施 公用设施 建设等),专款专用,再征收不迟!

看一下美国物业税用途!


又到一年交房产税的季节了,房产税(PropertyTax)也叫地税,是美国拥有房地产的房主必须缴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据当年的评估价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缴纳,所以每年交的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虽说这几年美国房价下跌让房主们的帐面损失不小,但同时房产税也少交了,其实是实惠得利了。

  房产税的收缴和使用归属于地方政府,在不同的州,或同一个州不同的城市,甚至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学区,房产税税率都可能不一样,通常好学区、房价高的地方房产税也高,最高的地区可以达到3%,但这毕竟是极少数,全美大多数地区的房产税率都在1%-2%之间浮动,我们在春田的几个投资房,差不多也就1%-1.2%,而我们自住的房屋因为在乡村,税率仅0.9%。环绕我家四周的那些农场,上千亩的土地,如果上面没有建筑物的话,一年的地税也才几十美元甚至几美元。

  可是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房产税高得不得了呢?我的看法是,因为许多侨居美国的中国人都集聚在大城市、学区好的地方,比如硅谷、波士顿,所以误以为全美国的房产税都这么高。要知道硅谷、波士顿这些地方,虽然房价高、房产税高,但同时,这些地区的收入也是全美最高的区域,跟收入相比,那点房产税还真算不了什么。

  美国的房产税还有一个特点,新社区房子的房产税比成熟社区的要高,比如我曾经住过南加州的一个城市,那里的新社区地税高达1.8%,而相邻的成熟社区,地税仅1.2%,这是因为新社区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当地学校、道路、图书馆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而这些建设资金的来源之一就是当地居民缴纳的房产税。

  美国房主缴纳的房产税的使用是透明的,也就是说政府会让你知晓你的钱去了哪里。每年的10月份或11月份,政府会寄一份纳税帐单给你,告诉你今年你的房子评估价是多少,房产税是多少,另外,还会告诉你房产税会用到哪里去。比如说吧,我家2011年收到的房产税帐单就是这样写的:

  应当缴纳的房产税金额是$2,282.74,用途为:
   1、诺根地区公立学校:$1,772.21;
   2、州政府收入:     $13.49;
   3、政府残疾人援助:   $20.83;
   4、公立图书馆:    $108.76;
   5、县属公路桥梁:    $58.79;
   6、县政府收入:     $58.79;
   7、地区消防:     $164.69;
   8、社区公立大学:    $63.20
   9、老龄人员服务:    $22.18
   合计:
$2,282.74

  从上面的清单可以看出,我们交的房产税差不多有78%都用在了公立学校,州政府和县政府只得其中的3%。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中小学生都可以免费上公立学校、为什么美国的学校建筑大都是当地最好的建筑、为什么美国的校车是全世界最结实的校车的根本原因。作为美国房主兼家长的,缴纳一点房产税有什么怨言呢?

  当你给政府寄出支票之后,你还会收到政府寄来的一张纳税收据,收据上面同样会清楚地记载着税的用途,下面就是我家2011年的房产税纳税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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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8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部首提加快推进房产税 试点范围扩大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8日 08:34  


  李乐
  尽管在国务院开列的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中并未包括“房产税”,但在中央政府层面,对于个人房产征收房地产税的态度已经由“积极开展”悄然转变为“加快推进”。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部署2012年工作重点时,已经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作为“房地产领域长效机制建设”任务的一部分,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研究推进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工作。在此之前,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经对重庆、上海两地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展开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包括住建部在内的中央部委较为一致的意见是,通过再行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方式继续积累经验,而后再全面推行房地产税改革。目前,北京市地税局已将房地产税改革作为2012年工作要点中“积极参与税制改革”任务的一项,要求全系统做好准备。
  节奏加快
  每逢新年第一季度,都是各中央部委出台当年度“工作要点”的关键时期,这份工作要点将成为指导中央部委全年工作的“纲领”。作为房地产调控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的住建部的2012年工作要点,亦在紧张制定当中。
  “目前,对于外界比较关注的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问题,是否写进住建部2012年工作要点还不能确定。”2月15日,住建部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不过,他向记者证实,在姜伟新部署的2012年住建部工作重点中,确实包括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日前,姜伟新在部署2012年工作的过程中,提出了总计六项工作重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已被作为“注重房地产领域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任务的一部分。
  这是中央部委层面首次就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问题采用“加快推进”的口径。在此之前,国务院下发文件中所涉相关内容的表述口径均为“积极开展试点”。
  包括江苏、山东在内的多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员向记者证实,住建部高级官员已在相关会议上就“加快推进研究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工作”与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通气”。目前,他们已向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转达了这一精神。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工作由财政部牵头。记者了解到,针对重庆、上海两地试点对个人住房恢复征收房地产税的情况,财政部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经开展评估总结工作,并将形成最终报告,上报国务院。
  方式评估
  2011年1月27日,国务院常务办公会同意部分城市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随即,重庆、上海宣布对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进行试点。
  在该项工作试点已满一年之计,财政部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已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2012年1月,财政部还与住建部专门就此问题,进行了一次非正式的“磋商”。接近财政部的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的试点效果,三个中央部门是总体满意的。
  “尽管上海、重庆两地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的征收总额不大,但试点本身的价值不在于收了多少税,而在于对税基范围、评估方式、征管办法等技术层面的问题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他说。
  实际上,房产税在中国内地不是新生事物,1984年设立的城镇房地产税已覆盖这一税基范畴,只不过对于城镇个人住房采取了“豁免”的优惠政策。至2010年国务院提出以税收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后,财政部着手修订《城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恢复对个人住房征收城镇房地产税。目前,修订工作尚未完成。
  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条例”的修订进度实际上与试点工作的节奏相配合。目前在试点工作中几个焦点的问题之一,就是对哪部分个人住房豁免房地产税以及如何豁免的问题。
  “目前上海、重庆分别采用的是时间段豁免和物业类型豁免的方式,但这种豁免以一刀切的方式在全国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适的,现在提出的一种思路就是,根据各地平均住房面积等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对免征面积以外的房产面积,征收房产税。”上述权威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整个试点评估过程当中,对首套房以及基本自住性住房面积免征房地产税没有争议。
  试点扩大
  在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紧张的就个人征收房地产税试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的同时,北京市政府已经将“房地产税制改革”列为2012年税收工作重点中“积极参与税制改革”的组成部分。
  2012年2月,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在系统内下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将“房地产税制改革”与落实“契税、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立法”、“城建税和印花税联动改革”并列要求,开展前期调研,做好数据测算、研提政策建议。
  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通知”的存在,但对于“通知”中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相关内容,拒绝予以评论。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牵涉的利益面比较大,结构比较复杂,因此,政府在做这一决策的时候也会非常慎重,开展与否、窗口时机的选择等,都是比较考验政府的问题。”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通知”中,北京市地税局还强调,落实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推进存量房评估试点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差别化预征和清算管理,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督导检查,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目前住建部扩大试点的态度是,选取更多各类具有各种房地产市场典型意义的城市,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工作。
  不过,作为征管实施部门的国税总局提出,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过程中显现出的技术问题尚未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前,不宜加速扩大试点城市范围。
  征收对象:
  上海(全市)
  当地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房)和非本地居民家庭新购的住房,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
  重庆(城九区内)
  新购及原有独栋别墅;新购高档住房(单位价格较主城新建商品房均价高2倍);在当地无户籍、无工作、无企业的,第2套及以上普通住宅。
  征税税率:
  上海
  应纳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为0.4%,高于2倍的为0.6%。
  重庆
  应纳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相比,前者是后者3倍以下的,税率为0.5%,3~4倍之间为1%,4倍以上的为1.2%。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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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slsksls 于 2012-2-19 10:17 编辑

房产税一定收,这一块将来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税源,同时作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一部分,不久应该就能看到。
空置税不可能征收,没有讨论的必要,因为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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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收物业税大方向不会变,共D对圈钱还是不会含糊手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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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投票感觉真没啥意思啊,因为说实话有房的人当然比没房想房的人多很多啊,比例严重失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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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yqxqj6 发表于 2012-3-6 11:34
征收物业税大方向不会变,共D对圈钱还是不会含糊手软的!

现在房地产市场如此低迷,全面推出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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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推广是大方向肯定没错,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话,物业税这个永不枯竭的提款机对政府的吸引力有多大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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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12-4-30 16:12
推广是大方向肯定没错,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话,物业税这个永不枯竭的提款机对政府的吸引力有多大可以想象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完成得差不多之前肯定要实施! 换句话说,土地没得卖时,物业税肯定得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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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 同时考虑保有、交易环节

www.zzhz.com.cn  2012年05月10日 09:52:16  住在杭州网
核心提要:
  5月9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透露,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要扩大房产税试点,具体城市名单、方案未定。相关部门正对沪渝试点展开评估,第二批试点城市或参考“上海模式”。
  另外,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表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导读:
  国务院明确年内扩大房产税试点或参考上海模式
  国务院:财税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的范围
  谢旭人: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国务院明确年内扩大房产税试点或参考上海模式
  今年年内,房产税扩大试点已是"板上钉钉"。
  5月9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深圳透露,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要扩大房产税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还不清楚,"落地还取决于地方政府配合"。
  秦虹是在当日举行的国元(香港)2012年下半年香港证券市场投资策略报告会上透露以上信息的。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与此前关于房产税改革的介绍相比,上述表态出现了新变化,即明确未来房产税扩大试点将同时考虑对保有和交易环节征税。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经对重庆、上海两地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展开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分析人士预计,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参考"上海模式"的可能性较大。
  自去年1月底开始,上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第二批试点城市很可能主要针对的也是新增购房需求,即使涉及部分存量房,基本居住需求甚至是改善性居住需求也会得到足够的保护,只会对超出面积之外的部分进行征收。"有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对此,秦虹也表示:政府调控的目的,是想让市场持续、稳定、活跃,这就需要保护好刚性需求。
  在鼓励市场活跃方面,"支持首次置业的需求是没有政策风险的。"秦虹说。
  "国家对控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决心很大,"秦虹补充指出,虽然在短时间内有些地方出现需求增加的情况,但房价上涨在政策上是得不到允许的。
  秦虹直言:控制投资投机、满足刚性需求的调控方向短期不会变,"限购"还会继续,"国八条"不会轻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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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0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planner 发表于 2012-5-10 11:19
国务院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 同时考虑保有、交易环节
www.zzhz.com.cn  2012年05月10日 09:52:16  住在杭州 ...

上海现在这个方案收不到多少钱,与土地出让金相比差太多啦,当届地方政府估计热情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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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百家姓 于 2012-7-11 18:53 编辑

老帖顶上来,内容还是有现实意义

温家宝: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9日 02:10  证券日报

  决不能让房价反弹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6日至8日在江苏就当前经济形势进行调研时指出,当前中国经济运行总体上是平稳的,但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要进一步加大预调微调力度,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特别要注重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解决信贷资金供求结构性矛盾,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温家宝说,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调控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坚定不移做好调控工作,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工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决不能让房价反弹,同时抓紧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满足合理的自住性需求。继续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给,特别要注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性,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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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下半年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7日 00:59  经济参考报微博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6日部署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时指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谢旭人还指出,下半年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加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相关税收征管,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在当日举行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谢旭人表示,下半年要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这些政策主要包括:落实和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和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落实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稳定支持外贸的财税政策等。谢旭人强调,下半年要发挥财税政策调控优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今年以来,尽管经济已经局部显露出企稳回升的苗头,但至少从目前来看仍较为疲弱。在稳增长和控物价的双向压力下,市场期待宏观调控政策表现出更大的前瞻性和灵活性,保证中国经济平稳软着陆。年初,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重大决策。2012年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面是好的,但面临的形势将更为复杂严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财政部门上半年已经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下半年会更加突出一些重点,一方面,政府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保障房、文化、中心区域城市建设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将继续增加;另一方面,政府也将继续深化结构性减税。
  中国银行(2.69,0.00,0.00%)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预计,下半年财政政策将比以往更加积极,在财政支出方面,曹远征说,一方面,通过增加铁路等基础设施的资本金,降低其负债率,从而有效增加基础投资,并撬动银行的信贷杠杆,从而实现“稳增长”尤其是“稳投资”;另一方面,新增基础设施将加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从而实现“调结构”。
  不过,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不意味着楼市调控的放松。谢旭人明确表示,财政部门将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加强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相关税收征管,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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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地推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 楼市税收政策调整预期强烈中国证券报作者:张敏2012/8/17 7:09:35 新浪地产官方微博
提要:有关人士16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从去年末以来,各地密集推进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招标工作,以为加快房产税试点扩容和提高二手房交易税做好技术准备。为促进土地供应、加快闲置土地开发,国土资源部计划拟定“指导性政策”,针对地方政府实际情况,提供可操作性措施。
  有关人士16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从去年末以来,各地密集推进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招标工作,以为加快房产税试点扩容和提高二手房交易税做好技术准备。
  国务院督查组近期陆续回京,市场对再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预期十分强烈。据央视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督查组第一小组组长穆虹在福州房地产调控汇报会上说:“(房地产调控)现在采取的是一种行政的方式,就是限购的方式。如果我们在今后选择一些经济的手段,同样可以实现这样的目的,就可以长期化,刺激刚需,可以实现差别化信贷政策。如果到位的话,对各方面都有好处,也请有关方面研究一下。”
  业内人士认为,穆虹提到的“经济的手段”应主要是指房产税等税收制度的推进。在技术层面工作基本完成的前提下,房产税试点扩容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二手房交易税可能提高。此外,有关部委仍握有多项储备政策,或择机推出。
  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
  加速推进
  吉林省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4月发布“地税局存量房评估机构选定招标公告”,对通榆县地税局“存量房评估机构项目”所需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这是落实该省地税机关关于建立全省统一存量房评估信息库要求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省份和城市发布了类似公告,密集推进存量房评估信息系统建设。其中,不少地方已基本建设完毕。
  市场人士认为,这项系统建设意义重大。早在2009年7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下发《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可采用细分区域,实地勘测或利用纳税申报资料、国土和房管部门信息等方式,采集数据,建立房地产数据信息库。通知强调:“数据信息库应考虑今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需要。”
  建立存量房数据信息系统的初衷是为规范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防范存量房交易“阴阳合同”所形成的税收风险。但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现阶段看,存量房数据信息系统的建立将至少为二手房交易税和房产税税收政策改革打好技术基础。
  这位人士说,这项系统包含存量房屋地段、面积、产权等各项与评估有关的信息,内容全面、覆盖范围大。若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这项系统将在存量房征税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由于这项系统本身就是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建立的,若提高二手房交易税,这项系统同样可提供技术支撑。
  事实上,随着楼市调控新政出台的预期愈加强烈,进一步加快房产税试点扩容步伐和提高二手房交易税被认为是最有可能采用的手段。专家认为,不少热点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已成楼市交易量主体,但近期二手房交易量有所下降,交易价格上升明显,因此有必要提高房屋持有环节税,以促进二手房市场供应。为遏制短期的房屋买卖行为,二手房交易税可适当提高。
  多项储备政策或择机推出
  国务院督查组已陆续回京,将就督查情况形成报告,进而决定何时再次出台调控新政。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在新政出台前,近期各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准备后备政策。
  为促进土地供应、加快闲置土地开发,国土资源部计划拟定“指导性政策”,针对地方政府实际情况,提供可操作性措施。
  尽管对是否出台取消预售制度等政策,不同部门的认识仍存差异,但有报道称,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评估取消预售制度所带来的影响,尚不能完全排除这项政策推出的可能性。
  另外,房地产信贷收缩等较有“杀伤力”的措施也被认为是后备政策之一。
  结合督查情况,问责制重启将是最有可能祭出的一招,除严防地方政府或明或暗放松调控外,不排除根据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针对地域采取调控措施。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督查组在与湖南、江苏两省政府部门座谈时,首先询问的便是今年房价控制目标制定和完成情况。
  对这一问题,两省官员均承诺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但也同样坦言,今年未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按照“新国八条”要求,去年全国大部分城市制定并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且完成情况较好,但今年以来,甚少有城市公布上述目标。
  专家认为,作为楼市调控主体之一,地方政府微调楼市政策、冲击调控“红线”的尝试屡见不鲜。今年以来,部分城市房价涨幅较大。到目前为止,尚无地方政府因此受到问责。因此,问责制重启有助于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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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税总局进行技术培训 房产税扩围渐行渐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表日期:2012-8-5 17:15 已有3609人浏览[0人评论]  
核心提示:针对近期楼市回暖,《人民日报》日前曾撰文呼吁“楼市调控要有弹药”。对此,业内人士一度猜测,该“弹药”一方面可能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二是加快推进房产税。针对第一种猜测,住建部已于8月2日澄清属“谣言”。不过,关于扩征房产税,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针对近期楼市回暖,《人民日报》日前曾撰文呼吁“楼市调控要有弹药”。对此,业内人士一度猜测,该“弹药”一方面可能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二是加快推进房产税。针对第一种猜测,住建部已于8月2日澄清属“谣言”。不过,关于扩征房产税,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8月初,北京某一级资质房产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最近组织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该人士称,这说明在房产税推进层面,国家已经开始研究具体操作技术了。
据上述评估机构人士透露,他所在的单位近期接收了一批学习房产税技术的工作人员实习。此外,他透露,今年他已经多次参与包括中央、北京市级别的房产税征收探讨会。
记者获得的一份来自于中国估价协会的近期通知明确指出,“为搞好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并为开征房地产税做好批量估价技术准备,国家税务总局组织了来自全国36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人民大学学习。希望9月17日至11月9日期间能到房地产估价机构实习,一方面了解房地产估价过程,另一方面加强与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联系。”该文发往在京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这说明决策层已经在为开征房地产税做好技术准备。
也就是说,不管是从技术上还是舆论上,房产税作为备战下一轮楼市调控的“重磅弹药”一直在“加快推进”。
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3月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被国务院高层批示要求,结合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总结评估重庆、上海两地征收房产税的经验,尽快给出一个向全国推广的试点方案时间表。”
在该批示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低调加快房产税推进进程。目前除了已经试点的上海、重庆,最有迹可循的是深圳。
前不久,《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经特批,先行先试。“其中提出完善土地收益分配调节,核心在于改变我国现有土地税费改革,让地方政府可以对开发商囤地获取的超额利润进行二次征收,即开征不动产税和闲置税研究。”上述知情人士称。
不过,房产税全国推广模型,究竟倾向于哪种试点模式,至今仍是谜团。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前不久曾对外透露消息称,“房产税改革在推进过程中,仍然会按照两地试验的基本精神,只调节高端,总体上遵循‘抽肥补瘦’的原则。”
贾康还提出,“对于如何有效控制投机性、投资性需求,要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除了在交易环节严格依法征税之外,还要在保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而这恰恰是我国现有制度的一项缺失。我国楼市长效调控机制的核心是‘双轨统筹’。即在‘保障轨’上,政府牵头加大保障房供给,托起底端需求;在‘市场轨’ 上,由开发商提供商品房,满足更高层次需求,政府主要管规划和税收等。”
不过王朝才表示,房产税应该不会在明年3月份前推出,“这段时间政府最主要的是要保证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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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增夫妻上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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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10-2-6 22:36
我们政府的“高明之处”在于收物业税好像也是为了救百姓,抑制房价疯涨,这就是“水平”!

这个担心很可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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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关于房产税的话题真是热啊!


两湖房产税方案被广泛转载后遭国土部网站撤下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1日 04:43  扬子晚报

国土资源部网站昨发布了相关消息。
  扬子晚报讯 (记者 张遥) 有关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消息近来一直流传得甚嚣尘上,牵动着购房者和开发商等各方的神经。昨日,有关房产税扩大的传闻终于有了权威消息。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信息,披露了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
  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的这一则消息称,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视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国土部网站在发布这则信息时,也注明了其来源为昨日的中国国土资源报。该报为中央级行业类平面媒体,因此消息来源可说比较权威。而早在上周末,也有消息称全国30多个省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房产税扩容做准备。而当时也传出2012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便是在湖北和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试点。
  昨日这则信息公布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转载。有意思的是,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在昨日下午6点左右便撤下了这则消息。不过业内人士分析,“两湖”将继上海、重庆之后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记者了解到,就在上周,媒体报道称,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渝版房产税
  1、税收征收对象
  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个人新购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房子;个人在重庆无户籍、无工作和企业在重庆购买房,首套房不会收税,多套房从第二套住房,即使是普通房子也要征。
  2、征税税率
  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均价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
  3、计税依据
  目前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三年、五年以后可能用其他评估方法。
  4、计算标准
  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以户计算,一户一个人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
  专家点评:渝版房产税针对的是高档住宅,如别墅和独栋公寓等等,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话说,与90%的市民无关,因此并未纳入算账范围。
  沪版房产税
  上海版房产税四要素:1、“起征点”为人均60平方米;2、税率按房价高低分档;3、“卖旧买新”可退税;4、存量房一概不征。
  据介绍,上海房产税始自去年1月份,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对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即对居民家庭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计算征收房产税。
  上海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试点过程中应税住房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办法》中还规定了几类可以退还房产税的情况。
  专家点评:与重庆版相比较,沪版方案的可操作性更强,今后有可能被拿来在南京“落地”。
  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两湖版房产税和沪渝版有什么区别?
  两湖版房产税比沪渝版更具杀伤力
  对于湖南和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南京业内专家认为其杀伤力毫无疑问比现行沪渝版更大,而且对近期和远期楼市都将产生下行压力。不过,房产税也不是万能药,不可能单靠这一个税种解决国内楼市的所有问题。
  不同点1 已购二套房也需征税,税率不会太高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进行征收对象,重庆版中唯一存在征收存量住宅税费的条款还仅限于独栋别墅。而根据此次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另外,国土资源报的报道中还点出这一类房源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不论税率高低,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是未来房产税税基放宽的证明。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表示,宽税基意味着征税范围的扩大。作为一个旨在控制投机行为的税种,大的征收范围才能产生全面性作用,不然就会流于形式,无助于市场调控。当然,大的征收范围意味着许多普通老百姓也将成为征收对象,如何避免造成自住性误伤,可以参照目前国外普遍采用的累进制税率解决。例如美国许多州县的房产税是以总价的高低不同按照0.5%-1.5%不等的税率来计算。而且现行的沪渝版房产税中也采用了一定累进制税率的内容。
  不同点2 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由于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不过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低价格作依据,而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
  吴翔华表示,这一点也是遵从了目前国外房产税的通行做法,也就是税率是一定的,而税基则是按照该房产的浮动市值为基础。同一套房产,今年的房价涨了所征税额就高,明年房价跌了所征税额就低。这样税基随市场行情不断变化,更有利于发挥房产税调控投机需求及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在房产增值同时收到相应社会回报,以改善环境、教育及交通等社会其他方面。“按照目前南京及全国各地房产交易系统的水平,评估出较为准确的市场价没有任何技术问题。”吴翔华还说道,这也为按市场价征税奠定了技术基础。
  专家解析
  新版本更有利于挤出投机者,对楼市有下压作用
  新版“两湖”房产税比现行沪渝版要严厉很多,其杀伤力主要是会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即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和投机者。长期来看,将有助于平抑供需矛盾,使住房进一步回归消费属性,让买房人更加理性。此外,这对于房地产开发的健康发展也有好处,投资性的减弱,必然导致更多非专业性企业离开房地产领域,转而投资其他领域。
  不过,这种挤出效应的效果究竟有多大,与房产税税率的高低水平有关。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表示,在看到房产税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能对其抑制投机的作用估计过高。在土地财政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单靠这一个税种彻底改变房地产大局的想法并不现实。此外在征收过程中还会有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解决,例如,投资者可能通过一定手段过户房子给亲戚来规避房产税;非住宅市场若不同时征税可能面临更大的投资泡沫等。如何在避免误伤自住的同时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精准打击,需要更多的辅助措施。
  不论今后新版房产税实行后的效果如何,目前这则消息的传出,一定会对当前楼市产生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吴翔华认为,在近两个月全国大中城市房价普遍止跌回涨的情况下,也不排除这是中央有意放出的风声。这则信息起码说明了中央对调控房价的决心,表明扩大和推广房产税试点这项工作一直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当前有些不淡定的购房者及开发商在看到这则信息后可能会更加理性,选择继续观望和暂不涨价。
  此外,如果以目前价格无法获利,一些手中有囤房的投机者在预见到新版房产税来临的情况下,可能会将空置房源租出去以抵消未来的房产税,租赁房源的增多也可能会导致房屋租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平抑或下滑。
  扬子晚报记者 张 遥
  算笔账
  如果这3个版本在南京落地 分别要缴多少税?
  如果这3个版本的房产税在南京落地,分别要缴多少税呢,记者也特地算了笔账。(注:“两湖版”房产税税率尚未明确,为方便计算,暂时按0.1%计算)
  假设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在南京买房,按去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平均售价13000元/平方米计算,他们可能会遇到下面几种情况:
  1、该家庭原有一套60平方米的老房子,在河西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单价15000元/平方米。
  两套房产加起来的总面积是160平方米,人均53.3平方米,未超过60平方米,因此按上海版该套房产免征房产税。按重庆版也不用缴税,按两湖版应纳税额为150万元的0.1%,即1500元。
  2、该家庭原有住房为60平方米,在江宁新购一套140平方米的精装公寓,单价13000元/平方米。
  两套房产相加有200平方米,人均66.7平方米,超过了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标准,因此按上海版要对超过部分征税;但其房价未超过去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售价的2倍,所以实际缴税额为:(140平方米+60平方米-60平方米×3)×13000元/平方米×0.7×0.4%=728元。重庆版同样不用缴税,而两湖版则要缴纳1820元的房产税。
  3、该家庭原有150平方米的房产,在城中又投资了一套70平方米的精装公寓,单价35000元/平方米。
  两套房子相加220平方米,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界线,而且新购房产的单价也超过去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售价13000元/平方米的2倍,适用税率由0.4%改为0.6%,因此按上海版需要缴纳:(150平方米+70平方米-60平方米×3)×35000元/平方米×0.7×0.6%=5880元。若按重庆版,由于新购房产的单价超过均价2倍,因此要征收0.5%的房产税,即12250元。若按两湖版,则要缴纳2450元的房产税。
  4、该家庭原本在江北住着180平方米的大房子,又在板桥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9000元/平方米。
  由于该家庭的原有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按上海版的标准,这套房子需按全部面积征收房产税,具体税额为:90平方米×9000元/平方米×0.7×0.4%=2268元。按重庆版无需缴税,按两湖版要缴纳810元的房产税。
  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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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4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税真是风雨欲来山满楼,到处都是物业税的消息!
我还是觉得单套普通住宅应该会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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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29日 11:19  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陈丽平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将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报告提出,要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切实做好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总编制工作。认真总结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经验,规范编制流程,完善编制方法,为报送全国人大做好准备。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覆盖到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及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将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预算单位。研究完善消费税制度,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点评: 稳步推进换句话说不着急,这样看房地产近段时间跌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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