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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家姓

开征物业税、空置税还是都不应该征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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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0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最快于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0日 01:2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钱唐

  权威人士透露,近期,北京市委为跟进推行房产税改革在领导干部层面举行了吹风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支持这项政策,如实申报财产。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另一渠道核实了这一消息,相关人士表示,北京市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专家指出,这可能是房产税改革向北京等新一批城市推广的重要信号。在目前的调控政策组合拳中,各项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时效有明显区别。保障房与房产税是两项必须长期持续执行的政策。其中,房产税改革从试点转向全面推开是一个趋势。

  房产税改革的全面推开,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来自地方政府的响应,二是试点城市的成效。该专家指出,从目前看,一线城市对住宅征收房产税的技术准备已基本完成,地方政府出于调整土地财政模式、开辟公共财政新税源的考虑,也会积极推动房产税的扩征。

  今年1月底,上海和重庆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来自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数据显示,房产税试点至今,上海市认定应税住房2300余套,征收约20笔税款;重庆市已征收税款79万元。业内人士指出,从长远看,房产税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对高价房的需求有抑制作用,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下一步将继续通过试点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最终向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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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收起老婆税、老公税,哈。。。楼主吃饭吃得空了,瞎操什么心啊!你还怕百姓这点钱花不掉?房产税不收,其它税也可以把你钱掏走,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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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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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09-5-7 19:44
目前我国物业税全面征收条件并不成熟,是个方向肯定没错。房地产业内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我国不会从一开 ...

"目前我国物业税全面征收条件并不成熟,是个方向肯定没错。房地产业内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我国不会从一开始就全面征收物业税,而会采用渐进征收策略,不会因此而使房地产业的景气周期发生逆转。有理由相信,政府会通过先试点后推广、先高档后普通、先增量后存量的策略来征收物业税。为鼓励自住、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预计物业税将实行差别化税率,对普通商品房、高档商品房以及多套住房分别实行不同的税率,通过税率高低,实现对住宅消费结构的调控,物尽其用,地尽其利,压缩投资投机的获利空间,限制投机性住房需求。"

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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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1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试点后推广、先高档后普通、先增量后存量,  上海 重庆 莫不如此!
这是房地产业内比较一致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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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聂梅生:土地财政已经到了尽头 不能和房产税并存2011年07月02日 10:32
来源:凤凰网房产
字号:T|T1182人参与打印转发

凤凰网房产讯 2011年7月1-4日,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在海南三亚召开,来自全国地产界、金融界、学术界及传媒机构首脑人物会聚博鳌,共同探讨中国房地产的未来发展和出路,凤凰网房产进行了全程报道。以下是以下是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在现场的讲话。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 聂梅生
土地财政,这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1998年中央财政从1万亿元到现在的8000亿元,地方财政从514亿元到2500亿元,土地占地方财政的比例,从2002年23.38比例一下子上升到55%,去年房地产的数据又上去了,2009年占的比例是48%,2010年占了72%,说明在房地产调控特别激烈的一点,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幅度的上升,大家思考一下是什么内容。这样造成了土地财政上升,七十年代占地方财政的9%,现在达到了70%。
调控进入了深水区,不调红线只调蓝线是下不来的,而且差距是越来越大,2010年红线和蓝线是重合的,现在如果不动红线,就是土地交易价格不动,只是动蓝线就无法起到调控的力度,我自己认为土地出让金这个事已经到了尽头,它和房产税不可能同时要,根据人大的数据,2010年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抵押的余额达到了2.5万亿元,开发商是多少,我们没有看到数字,原来是公布的,现在不公布了,去年开发商手里有4.5万亿平方米,也是以土地抵押的,大家可以计算一下抵押宽是多少,银行抵押的大概有3.5万亿元,这是少说的。这说明什么问题,一旦土地出让金象今年这样下滑,北京下滑了50%,上海下滑了30%,其结果是什么,还不是大家现在说的影响地方收入,关联到银行的土地抵押值的贬值,现在土地出让金流派和溢价就不值这么多钱了,银行的抵押物贬值,形成银行坏帐,因此同样低价是跌不得的,因为全部抵押在这里了,因此提出的降房价,净地价我认为不太可能,要求房价下降,但是地王不断的出现,因为竞拍中去年土地出让金了历史的新高,因此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要求房价下降,地价上升是不现实的,如果这样继续的话,是难以保障的,最终会引发金融风险,因为最后都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现在到了重新审视的时候了。
土地出让金这样做不行,我们可以用房产税来代替,如果对所有的房屋征税,税率是1.5%的话,全国的住宅税是7600亿元,加上商业和物业的房产收税会达到1万亿元以上,每年有1亿万元的物业税的话,持续下去可以取代土地出让金。但是目前这种征收方式是不合理的,原因是现有的土地出让制度,已经一次性的收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而且是在拍卖的背景下使地价大幅度的溢价,如果对业主采取逐年评估现值,逐年收取房产税的情况,政府可以70年一次的将土地出让金全部收完,这是不合理的,除非政府也要采取逐年征收,这样才是合理的,现在的房产税改来改去,一会儿是物业税,一会儿是消费税,根子就在70年一次,而且一次性收完的,还是拍卖税收完的,如果还一年一年的收别人的房产税是行不通的,因此土地税的征收方式和用途已经到了改革的结点,我在这里呼吁,如果不动这一块,我们就会出现深层次调控的问题。
调控本身带来的调控的问题,关于土地出让金的制度并不是原来的问题,也是70年怎么收,也是经过论证,是制定出来的,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房价、地价如此的纠结,应该到了要改革的时候了,房地产是万民关注的热点,过去和未来都是关注的焦点。房产新政必将继续刷新,我在媒体上总是说“新政、新政”我已经习惯了,新政不断的刷新,希望这种刷新的过程,最终迎来的是体制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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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3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百家姓 于 2011-9-3 19:15 编辑

房价开始下降的趋势还是很明显,房地产市场走弱,成交量萎缩,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收收入急剧下降,这一趋势持续的话,地方政府征收物业税的积极性可能会提高,很可能是存量房也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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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longba 发表于 2009-5-5 18:07
真是脑壳进水。你现在没房不等于永远没房,也不等于你的子子孙孙永远没房。哪有傻到主动要求国家对自己房子 ...

这个说到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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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哭着喊着要政府征税的,也就只有我们国家可爱的愚民。还能想出空置税和物业税,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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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赏一缕清风 发表于 2011-9-7 07:25
哭着喊着要政府征税的,也就只有我们国家可爱的愚民。还能想出空置税和物业税,呵呵

预测一下而已,你有什么好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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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11-9-7 07:44
预测一下而已,你有什么好急的?

从哪看出急了?我有啥好急的?我是为我们国家的税民可悲。税负痛苦指数都全球第二了,还在叫着要加税,你说搞笑不稿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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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百家姓 于 2011-9-7 11:58 编辑
赏一缕清风 发表于 2011-9-7 10:19
从哪看出急了?我有啥好急的?我是为我们国家的税民可悲。税负痛苦指数都全球第二了,还在叫着要加税,你 ...


活在天朝,只能认命!  不收房产税,开车的征收拥堵(费)税 环境污染税   办企业增加 城建税(费) 教育附加税(费)环境卫生税(费)等 个人所得税率可再提高  总之 羊毛终归要再羊身上薅的
再说房产税 一套可能免征 或者设定保底免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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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存量房房产税开征 破冰之举引发各界关注 新华网2011/10/1 7:33:59 新浪地产官方微博
  针对高端住宅、打击炒房投机的“重庆版”房产税改革试点步入新阶段,从10月1日起全市3400余套存量独栋别墅开始缴纳房产税,重庆市针对存量房房产税的“破冰”之举引发各界关注。
  存量房房产税“破冰”
  今年1月28日,重庆、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城市启动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版”房产税改革方案,为在主城区对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开征房产税。其中,对存量独栋别墅征收房产税是“重庆版”改革方案特点之一,重庆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向存量房开征此类税收的城市,目前已锁定应税存量独栋住房为3400余套。
  据了解,重庆主城区内拥有独栋商品住宅产权的纳税人将于2011年10月1日-31日,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主动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其中,独栋别墅房产税税率为三档,交易价高于主城区商品住房均价的3倍以下,税率为0.5%;3-4倍的,税率为1%;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同时,今年1月28日以前购买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房产税改革对重庆楼市的‘约束效果’显现。”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说,多数高档商品住宅项目访客量下降30%-50%,应税住房交易价格较房产税改革实施前同类房屋成交均价下降10.48%。居民住房消费观念有所转变,部分购房者改变了买大房、买高档房的消费倾向,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此外,房产税政策实施后,部分开发企业开始调整产品户型结构,将大户型住房比例降低,减少大户型住房的供应量,增加中小户型住房的供应量。
  征税服务方式“转型”
  积极应对欠税风险
  从10月1日起,存量独栋别墅所有人将开始缴纳房产税,重庆地税部门采取多管齐下的征收方式,方便纳税人缴税的同时,积极应对欠缴税款风险。
  重庆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李庆介绍说,目前,主城区各办税服务厅均设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专用窗口,办税服务厅将在10月份每天延长工作时间,星期六、星期天也有专人负责房产税征收工作,在国庆长假期间,南岸、北部新区等多个区的办税服务厅安排专人值班,方便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同时,利用流动办税服务车和移动POS机的优势,在纳税人居住地设置征收点,方便纳税人缴税。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办理房产税缴纳的,重庆地税部门也可提供预约纳税、远程申报纳税等服务。
  在重庆市南岸区拥有独栋别墅的陈先生,上周在家里接待了上门发放房产税纳税通知书的地税工作人员,多年从事摩托车配件生意的陈先生平时与税务机关打交道的机会很多,但是在晚上8点遇到地税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情况还是他生平第一次……重庆市地税局从5月起全面启动了向存量独栋商品住宅纳税人发放纳税通知工作,具体采取了快递邮寄、直接上门、物管代理、传真等多种形式,并要求纳税人或家庭成员签收回复;9月又对前期未送达和已送达未回复的纳税人,再次发放纳税通知书,并采取手机短信、纸质通告等形式,向纳税人进行纳税提醒。据了解,除对少量长期在国外、无法取得联系的别墅主未能发放纳税通知外,地税机关对绝大部分应税人已经告知完毕。
  根据重庆市“政府令”,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房产税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从11月1日起,未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将被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欠税公告后仍不缴纳的,其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情况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对于个人转让应税住房不能提供完税凭证的,将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存量房房产税正式开征引发关注
  目前,我国征收的财产税主要有车船税、房产税两项。作为对房屋保有环节的税种,我国房产税自上世纪50年代征收以来,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今年1月,我国正式开始在上海、重庆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备受关注,应税房产所有人、普通百姓、专家学者等各界人士反映复杂。
  “因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好政策,我才能住上这300多平方米的别墅,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现在要求我缴纳房产税,我肯定理解和支持。”别墅主陈先生说。在重庆北部新区拥有一套400多平方米独栋别墅的吕先生上周也接到物管的电话通知,他须在今年10月内缴纳房产税。吕先生告诉记者:“这栋别墅是几年前以6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买的,我现在还没入住。现在每年都要缴纳2万多元的房产税,我肯定会交,但心理上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同时作为房产税纳税人,我希望政府能公开房产税使用情况,使纳税人有条件监督房产税是否用于公共服务。”
  与此同时,重庆部分普通百姓由于对高档房房产税改革效果期望值过高,认为房产税改革政策目前存在“高举轻放”情况。房产税能否遏制高房价是许多普通民众关心的话题。在重庆工作两年的白领王思维告诉记者:“原本以为开征房产税能遏制高房价,也让我们普通老百姓能买上一套房。但从目前的征税方案看,税率低、征税范围小,90%的房源都达不到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标准,甚至高档房房产税房价征税线成为普通房涨价线,房产税改革给普通百姓‘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感觉。”
  “期望房产税对高房价‘一剑封喉’,本来就不现实,不能期望房产税解决当前楼市的所有问题。”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任宏说,房产税改革功能还体现在有利于健全政府财税体系、调节收入分配、适当改变社会的住房消费观念等。
  此外,部分专家认为,重庆市着手落实存量别墅房产税的征收,为全国提供了一个试验样本。但在房产税收入使用流向等方面需要给民众一个清晰的答复。如房产税试点实施已8个多月,税收入库金额虽有披露,其流向、使用情况却没有途径获知,房产税改革的顺利实施须先获得纳税人支持,让税收切实用于公共服务,并诚恳地接受民意监督,才有可能得到公众的认可。(记者朱薇、徐旭忠、张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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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2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市场持续萧条的话,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愿望会越来越强烈,一部永不枯竭的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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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2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11-10-1 10:34
重庆存量房房产税开征 破冰之举引发各界关注 新华网2011/10/1 7:33:59 新浪地产官方微博
  针对高端住宅 ...

土地市场持续萧条的话,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愿望会越来越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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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姓 发表于 2009-5-5 12:00
在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快速城市化阶段,为了减少短期内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避免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

"在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快速城市化阶段,为了减少短期内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避免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发行政府债券是个可接受的办法。"   百家姓 发表于 2009-5-5 12:00

上海浙江广东深圳 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20日18:19 我来说两句(0)


[提要]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全文如下:
  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委):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为加强对2011年自行发债试点工作的指导,规范自行发债行为,我们制定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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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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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2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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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jbala 发表于 2011-10-22 20:35
都要征收!
空置税严厉征收!房产(物业)税区别对待!

收一种比较合理,当然物业税税率要区别对待(有免征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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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jbala 发表于 2011-10-22 20:35
都要征收!
空置税严厉征收!房产(物业)税区别对待!

调控见效,房价下跌途中,再开征物业税和空置税的话,有的炒房客真要跳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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