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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leasure606

6·28持刀伤害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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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严惩凶手,严惩买凶行凶的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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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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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胆小,几次黑夜登门,真的很恐怖,每次我都问太阳怎还没有受理?太阳去问总有各种理由,一忍再忍,不知何时才是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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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疑点太多,动机,动机?! 希望滨江区公安局能够查的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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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的确不是轻伤呀!
还伤者公道,让大家生活得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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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听说星期一处理此案,怎么还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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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当时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势,只是因为后来恢复情况较好就能够减轻所受到的处罚,那怎么才能做到惩前毖后?什么时候才能做到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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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leasure606 于 2010-11-21 23:03 编辑

6·28伤害案真相━━━━━━━━━━━━━━━━━━━━━━━━━━━━━━━━━━━━━━━━━━━
  2010年6月24日下午16点左右,口水杭州网“国信嘉园业主论坛”的三个版主在各自的工作地点(网名:weapons, pleasure606, 云溪春早)以电话联系的方式,分别上网,共同确定:以“正义之神”和“小区人”等网名注册的“论坛马甲”因在业主论坛上屡屡公然诽谤、辱骂业主,其IP地址与我们熟知的“芷涵妈妈”(钟×)完全一致(附截图)。三位版主分别于三地截图,锁定证据。

  6月25日晚,我们通过钟×的老公严××要求钟×在论坛上说明情况,公开道歉,消除影响。钟×矢口否认,坚称此事与己无关。(业主:凤仪楼,石滴水穿在场)

  6月26日晚,钟×收到我们提交的截图复件(由云溪春早送至钟×家里,并找她长淡),自知无法抵赖,便承认了“小区人”是她,而骂人最凶的“正义之神”这个网名则是与他人共用的,是别人到她办公室发的帖。

  6月27日凌晨一时严××代表钟×寻上门来解释“误会”,仍称此事与钟×无关,说网上骂人者另有其人(当时云溪春早在场),我们要求与所谓的“正义之神”当面沟通,她们一会说那人是小区34幢的,一会说是住1幢的,一会又说在绍兴做生意,始终讲不清那人究竟是谁,又为什么会对那么多的业主如此仇恨。甚至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可以跑到钟×的单位办公室去发骂人的帖子。最后,又诬陷业委会老邢指使她这么做的,前后矛盾百出。

  由于钟×攻击、辱骂的业主涉及到业委会宋、赵、、邢、王等成员以及风云淡、我等数名业主,感觉情况严重,6月27日一早,我上门向虞老师做了汇报。当日上午,小区业委会主任虞老师与老邢分别找到钟×,苦口婆心、晓以利害。钟×答应第二日约所谓的“正义之神”和虞老师见一面,当面沟通。

  6月28日晚七点半多,我接到虞老师的电话,说:“正义之神”已经来了,自称住1幢,是个女的。让我到小区会所一起当面沟通一下。当时,我正准备去会所业委会办公室参加一个会。我到了会所二楼棋牌室(业委会委员小赵和我妻子当时紧随我一起上的楼),在棋牌室门口我往里望,见一男一女两个陌生人,即问那女人:我跟你认都不认识,你跟我有什么仇?话音未落,陌生男人猛推我一把:“作啥”,我转头问那男人:你是谁?他说:“我是她老公!”我反手把他推开说:今天晚上没你什么事。那男人拔刀便刺,猝不及防我被刺中手臂。


部分相关链接:
关于要求查清“6.28” 凶案真相 严惩凶手的请愿书
强烈要求滨江警方严惩6·28携刀杀人的黑恶势力!
深深地感谢在受伤期间关心我的邻居们!
(口水)强烈要求滨江警方严惩6·28携刀杀人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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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_027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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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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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我在楼主公布的签名上有真实名字,在网上公布是不是合适,供你参考
楼主是不是征求下你熟悉邻居的意见?
y.y.y 发表于 2010-11-19 16:12


这是一个公开请愿书的签名,如果其中真有你,可通过论坛站内/短信/以及托付你熟悉的业主转告等方式告诉我,我一定将你的名字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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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牛肉的粉丝 于 2010-11-19 16:20 编辑

文三街撞死人的跑车是不是70码?杭州人都知道!政法部门公正不公正?地球人都知道!
高新派出所说是要刑拘,但是犯罪分子却几次跑到受害人家里,这就是公正的执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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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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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诽谤,你们可以上法院告她,让她接受法律制裁.逼她在论坛上道歉,是不是不够地道?

版主虽然不是公职,但享有一定的公权力.以版主的名义发布这些,是不是妥当?

不能以损害法律来维护所谓的"法律".还是通过正当的法律渠道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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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一个女子精神上的群殴,或许比身体上的创伤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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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eapons 于 2011-2-23 21:58 编辑

作为版主,我也是事件的见证者之一。既然那位朋友提到版主,就不得不出来说两句,来证明一下自己并没有过份。
记得6月25日那天(也可能是24日)我正在滨江一个学校培训,下午接到太阳电话,说发现“正义之神”、“小区人”其实是我们很熟悉的一个人****,我当时着实愣了一下,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因为太阳和他们家关系很好!而“正义之神”、“小区人”在网上不仅是对业委会或者当时牵头维权的几个人发表不同意见,对太阳更是毫不留情,而且有些事情确实颠倒黑白,称之为诽谤也不为过。我当时觉得这样做太过份了!因为太阳曾经这么热诚地对待他们!
但是我就看了这三个网名的ip,确实是一摸一样的。这至少说明,这三个用户名曾经在同一台电脑上登陆过。
第二天回家,正好在水果店门口遇到****的老公,他问我怎么看待这个事情,我说就按照太阳说的在网上公开道歉么好了(前一晚他们已经谈过,太阳提出网上公开道歉)。他说那个不是她老婆发的,而是34幢的一个人。我说我看到的ip地址是一摸一样的,他说ip其实有6位,后两位是隐含不显示的,我当时没听懂(因为据我所知IP就4位,每位是0-255)。然后我说这至少说明这几个用户名是在同一台电脑上发过帖子的。他愣了一会,比较恼火地甩出了一句“你们懂什么IP”就走了。
再后来就是6月28日晚太阳被刺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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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抓到小偷,也得交公安处理,版主怎么有权力让她在网上公开道歉呢?

版主到底有多大权力啊?

版主能查到谁发言,是不是啊?提不同的意见是不是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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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上的施虐,也实在让人可怕.

我提了一点不同的看法,够不够得上版主说的诽谤啊,是不是要公开道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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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诽谤,你们可以上法院告她,让她接受法律制裁.逼她在论坛上道歉,是不是不够地道?

版主虽然不是公职,但享有一定的公权力.以版主的名义发布这些,是不是妥当?

不能以损害法律来维护所谓的"法律".还是通过正当 ...
efrew 发表于 2010-11-19 22:18


efrew或者是y.y.y:
既然是一个人就不用轮换着注册马甲上来了吧?是的,我现在在论坛的身份的确是个版主,所以知道你是一个人。
看来,你对我这篇帖子耿耿于怀,想来此案一定与你有些厉害关系了?
回答你提出的问题:
1/经核对国信嘉园业主请愿书上没有你的名字,能不能告诉我你签在哪儿了?是不是遗漏了?
2/请你稍安勿躁,你问的问题版主做的事是否有些过分?钟姓女邻居诽谤了什么?你们有权利让她在网上道歉吗?下文会逐步展现。你现在不用着急,既然我决定要披露这件事,就一定会将事情原原本本向大家说清楚,你相信因为你感觉犯岂我就不写了吗?
3/我在本帖开篇就声明了,我是以一个受害者的身份向关心关注本案的网友/邻居们叙述事件的始末。如果你是亲历者,你也可以向大家介绍你所知道的事情。只你与我一样,对公开的言论负法律责任,让每一件公开叙述的事实都有证明人和证明材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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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9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leasure606 于 2010-11-26 07:20 编辑

钟×叫来冒充业主的“正义之神”是些什么人?
━━━━━━━━━━━━━━━━━━━━━━━━━━━━━━━━━━━━━━━

来×兴,男,63年生,住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社区承裕堂××号
祝×君,女,66年生,住滨江区长河街道天官社区,原×村×组
俩人不是夫妻,却以夫妻相称。
俩人不是国信业主,却冒充业主。




  注意这两张截图:凶手来××正在整理腰间的凶器,以备随时拔出能刺。图中祝××两个动作都做好了,来××一个动作还在继续。事实击穿了此人带刀是因为喜欢吃水果的谎言,会所楼上除了人脑袋外并没有水果可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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