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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慎独

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对业委会候选人资格争议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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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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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不要拿胡总如何温总如何来说事,我个人觉得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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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0:06 编辑
szh100 发表于 2011-4-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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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不要拿胡总如何温总如何来说事,我个人觉得很恶心

失敬失敬原来是数外币的海外高人啊!谢谢您的指点!您说的太好了!!!!话里机锋转圜腾挪!!!很多事说得太白了就没意思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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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zh100 的帖子

刚才在新浪上看到了吴晗 写的《明朝大历史》节选:崇尚气节的东林党为何挽救不了大明朝(
http://book.sina.com.cn/excerpt/sz/rw/2011-04-20/1459285489.shtml),对我们很有参考价值,推荐给各位芳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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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与其反抗强奸,不如顺了吧,说不定还有快感。
不过这种快感您老一个人慢慢享受,恕本人不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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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1:44 编辑
raku 发表于 2011-4-21 21:30
嗯,与其反抗强奸,不如顺了吧,说不定还有快感。
不过这种快感您老一个人慢慢享受,恕本人不奉陪

哈哈哈,请记住不是我宽容不骂人,就是白痴,事实上是没有气度就成不了事!一句话一件事都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至少找到“不以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思维,否则不就是自降水准了吗?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明白的,我始终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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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有气度=有良知,谢谢您老教给我良知的定义,希望您老继续保持这个气度,NO,是保持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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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老有水准,俺是农民工,没您有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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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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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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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等农民工水准低,但至少知道买卖双方要签合同,没听说过不签合同就可以来收钱,损害了你这等高水准业主的利益,太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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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不同观点没关系,说话不能都客气点吗,反正出发点都是为了小区能管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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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的这句话:“某些邻居所享受到的免费物管服务是以60%交物管费的邻居的利益损失换来的”。

我家是今年春节后搬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交了物管费,我才住了两个多月,对物管也很不满,比如:门控电话用也没用就坏了,物管说,2008年7月给你们的,已经过了保修期了,不给换;又比如:窗前的树挡住了视线,我请物管移一移,他们的做法是把树枝给砍了......虽然如此,我觉得物管费还是要交啊,小区的保洁、保安总还是在的。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对现在的物管不满,完全可以弹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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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渠不与 的帖子

谢谢,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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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样吧,本人找个大妈每星期一次到你家门口用扫帚划几下,便宜点,你付我一百元好了。
不付?那您老就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这可不是有良知的表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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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2:44 编辑
raku 发表于 2011-4-21 22:34
嗯,这样吧,本人找个大妈每星期一次到你家门口用扫帚划几下,便宜点,你付我一百元好了。
不付?那您老就 ...

如果,你只是针对我的,那一点问题都没,我加倍付!但请你弄明白你的目的,你应该是成人了吧?物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的就要入不敷出,所以只有降低服务标准!一年前,我还经常每天2次看到搞清洁的阿姨,现在我一周一次都没看到了,你终于明白原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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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你的主张,我有我的观点,很正常,不过谁给了你道德审判其他业主的权利呢?况且,还是一种伪道德。
反过来说,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现在的物业早就滚蛋了,在外面找个物业,小区环境说不定会更好。到底谁损害谁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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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的目的很明确,
1、筹备委员会推倒重来,
2、业主委员会主任不能由浙大教职员工担任,
3、业委会成立后,必须换掉现在的物业,要从外面聘请。
如果做不到,还不如没有业委会。就像某些企业,没工会还好,劳动者还能维权,有了所谓劳动者自己的组织,不仅维权的机会没了(工会代表劳动者维权),工会还反过来帮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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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3:10 编辑

回复 raku 的帖子

你有你的主张,我有我的观点,很正常,不过谁给了你道德审判其他业主的权利呢?况且,还是一种伪道德。
反过来说,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现在的物业早就滚蛋了,在外面找个物业,小区环境说不定会更好。到底谁损害谁利益呢?
======================
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您?我从没用攻击、歪曲、诽谤过任何邻居更不要说是你说的“伪道德的”审判!这么愚蠢的事我还做不出来!!!!相反是我第一个在第四次筹委会会议中站出来为他们说话!!!!我只是用经济学中的博弈论来分析这种情况,也只是和经济学院的zdwcf老师的公开学术讨论(尽管他没有继续公开和我讨论他所善长的这个经济学问题)。而且,我一再强调,不要再拿此事说事从而激化矛盾。至于你说的物业滚蛋等,在我前面的陈诉中都已说明,如果你有时间请你再看看!如果没时间,就请不要再和有些人一样断章取义地攻击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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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aku 的帖子

本人的目的很明确,
1、筹备委员会推倒重来,
2、业主委员会主任不能由浙大教职员工担任,
3、业委会成立后,必须换掉现在的物业,要从外面聘请。
如果做不到,还不如没有业委会。就像某些企业,没工会还好,劳动者还能维权,有了所谓劳动者自己的组织,不仅维权的机会没了(工会代表劳动者维权),工会还反过来帮助企业
================
这就对了,就事论事!不要攻击!我也不是你需要攻击或能够攻击的对象!至于你的主张,你可以在这里表明,更可以到社区、筹委会或业主大会上 伸张、说服和争论。但也请你明确一点,我不是筹委会的也不是社区的更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你攻击我除了你自己得到心理的平衡外,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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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请你弄明白你的目的,你应该是成人了吧?物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的就要入不敷出,所以只有降低服务标准!一年前,我还经常每天2次看到搞清洁的阿姨,现在我一周一次都没看到了,你终于明白原因了吧?

》》希望您老不是按这样的经济学逻辑来教学生。
事实上,我们没有享受其他物业高质量的服务,现在的物业还在继续低质量服务,还没有滚蛋,是因为某些业主还在交物业费。
建议您老买一本《超爆魔鬼经济学》看看,这本书的前面有10道题来测逻辑指数,不知您能答对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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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谁在攻击谁,
好吧,您老就是正确帝,您老说了算。反对您观点的就是没气质、没良知、未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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