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慎独

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对业委会候选人资格争议的反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2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慎独 的帖子

拜托不要拿胡总如何温总如何来说事,我个人觉得很恶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0:06 编辑
szh100 发表于 2011-4-21 17:04
回复 慎独 的帖子

拜托不要拿胡总如何温总如何来说事,我个人觉得很恶心

失敬失敬原来是数外币的海外高人啊!谢谢您的指点!您说的太好了!!!!话里机锋转圜腾挪!!!很多事说得太白了就没意思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zh100 的帖子

刚才在新浪上看到了吴晗 写的《明朝大历史》节选:崇尚气节的东林党为何挽救不了大明朝(
http://book.sina.com.cn/excerpt/sz/rw/2011-04-20/1459285489.shtml),对我们很有参考价值,推荐给各位芳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与其反抗强奸,不如顺了吧,说不定还有快感。
不过这种快感您老一个人慢慢享受,恕本人不奉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1:44 编辑
raku 发表于 2011-4-21 21:30
嗯,与其反抗强奸,不如顺了吧,说不定还有快感。
不过这种快感您老一个人慢慢享受,恕本人不奉陪

哈哈哈,请记住不是我宽容不骂人,就是白痴,事实上是没有气度就成不了事!一句话一件事都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至少找到“不以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思维,否则不就是自降水准了吗?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明白的,我始终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良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有气度=有良知,谢谢您老教给我良知的定义,希望您老继续保持这个气度,NO,是保持良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老有水准,俺是农民工,没您有水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aku 的帖子

呵呵,知道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等农民工水准低,但至少知道买卖双方要签合同,没听说过不签合同就可以来收钱,损害了你这等高水准业主的利益,太抱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不同观点没关系,说话不能都客气点吗,反正出发点都是为了小区能管理得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的这句话:“某些邻居所享受到的免费物管服务是以60%交物管费的邻居的利益损失换来的”。

我家是今年春节后搬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交了物管费,我才住了两个多月,对物管也很不满,比如:门控电话用也没用就坏了,物管说,2008年7月给你们的,已经过了保修期了,不给换;又比如:窗前的树挡住了视线,我请物管移一移,他们的做法是把树枝给砍了......虽然如此,我觉得物管费还是要交啊,小区的保洁、保安总还是在的。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对现在的物管不满,完全可以弹劾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渠不与 的帖子

谢谢,完全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这样吧,本人找个大妈每星期一次到你家门口用扫帚划几下,便宜点,你付我一百元好了。
不付?那您老就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这可不是有良知的表现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2:44 编辑
raku 发表于 2011-4-21 22:34
嗯,这样吧,本人找个大妈每星期一次到你家门口用扫帚划几下,便宜点,你付我一百元好了。
不付?那您老就 ...

如果,你只是针对我的,那一点问题都没,我加倍付!但请你弄明白你的目的,你应该是成人了吧?物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的就要入不敷出,所以只有降低服务标准!一年前,我还经常每天2次看到搞清洁的阿姨,现在我一周一次都没看到了,你终于明白原因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你的主张,我有我的观点,很正常,不过谁给了你道德审判其他业主的权利呢?况且,还是一种伪道德。
反过来说,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现在的物业早就滚蛋了,在外面找个物业,小区环境说不定会更好。到底谁损害谁利益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的目的很明确,
1、筹备委员会推倒重来,
2、业主委员会主任不能由浙大教职员工担任,
3、业委会成立后,必须换掉现在的物业,要从外面聘请。
如果做不到,还不如没有业委会。就像某些企业,没工会还好,劳动者还能维权,有了所谓劳动者自己的组织,不仅维权的机会没了(工会代表劳动者维权),工会还反过来帮助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慎独 于 2011-4-21 23:10 编辑

回复 raku 的帖子

你有你的主张,我有我的观点,很正常,不过谁给了你道德审判其他业主的权利呢?况且,还是一种伪道德。
反过来说,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现在的物业早就滚蛋了,在外面找个物业,小区环境说不定会更好。到底谁损害谁利益呢?
======================
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您?我从没用攻击、歪曲、诽谤过任何邻居更不要说是你说的“伪道德的”审判!这么愚蠢的事我还做不出来!!!!相反是我第一个在第四次筹委会会议中站出来为他们说话!!!!我只是用经济学中的博弈论来分析这种情况,也只是和经济学院的zdwcf老师的公开学术讨论(尽管他没有继续公开和我讨论他所善长的这个经济学问题)。而且,我一再强调,不要再拿此事说事从而激化矛盾。至于你说的物业滚蛋等,在我前面的陈诉中都已说明,如果你有时间请你再看看!如果没时间,就请不要再和有些人一样断章取义地攻击我!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aku 的帖子

本人的目的很明确,
1、筹备委员会推倒重来,
2、业主委员会主任不能由浙大教职员工担任,
3、业委会成立后,必须换掉现在的物业,要从外面聘请。
如果做不到,还不如没有业委会。就像某些企业,没工会还好,劳动者还能维权,有了所谓劳动者自己的组织,不仅维权的机会没了(工会代表劳动者维权),工会还反过来帮助企业
================
这就对了,就事论事!不要攻击!我也不是你需要攻击或能够攻击的对象!至于你的主张,你可以在这里表明,更可以到社区、筹委会或业主大会上 伸张、说服和争论。但也请你明确一点,我不是筹委会的也不是社区的更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你攻击我除了你自己得到心理的平衡外,没有任何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请你弄明白你的目的,你应该是成人了吧?物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的就要入不敷出,所以只有降低服务标准!一年前,我还经常每天2次看到搞清洁的阿姨,现在我一周一次都没看到了,你终于明白原因了吧?

》》希望您老不是按这样的经济学逻辑来教学生。
事实上,我们没有享受其他物业高质量的服务,现在的物业还在继续低质量服务,还没有滚蛋,是因为某些业主还在交物业费。
建议您老买一本《超爆魔鬼经济学》看看,这本书的前面有10道题来测逻辑指数,不知您能答对几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21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谁在攻击谁,
好吧,您老就是正确帝,您老说了算。反对您观点的就是没气质、没良知、未成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玉湖公园
临平新城
丰收湖天街
海潮望月城
黄山风景
丹枫四季
临平城区
闻堰综合体
桂冠东方验房
缤纷城
临平老宅
京东Mall
江荣府
“金手指”
产业孵化基地
空中花园
河滨之城
临平未来农场
江河汇
未科航拍
临平公园
招商花园城
金沙湖晚霞
桂冠东方
花园城
火车西站
喜悦和
艺创综合体
味美浙江活动
钱江新城二期
馥香园鸟瞰
西投吉鸿项目
许村新城
光环购物中心
临平文化中心
国风杭州地铁
共享“花”车
南京北部新城
永旺商业项目
钱塘安置项目
西湖步行街
未科航拍
朗云
古玉兰开花
钱塘新项目
锦尚和品府
钱塘高铁站
未科中轴线
临平新城
钱江世纪城
万科大溪谷西
和平广场概念
良渚城建
临平二环
大马弄
南苑街道
临平
杭州大厦
奥体
杭州天际线

小黑屋|手机版|电脑版| ( B2-20080242 )

GMT+8, 2024-11-21 22:17 , Processed in 0.05252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