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是意向书
可内容就跟真正买卖合同一样
写明了首付日期,首付款,如何付,还提到违约金
本来是没什么问题,这个价格是有点高,但还是有升值潜力的
还有花园是赠送的,有使用权,这一项从开发商的合同中提到,赠送30方花园。
就算到时候住着不舒服,我想再卖掉也会有人要的,何况他也喜欢有花园,不过就是价格贵了些。滨江的房子看了不少了,他关心价格,当然了,价格是很重要。但是他宁愿要一套没有阳台的房子只因为便宜。我是无法接受的(另外一套,在国信嘉园)。我们不是没有能力去偿还贷款,上星期刚把城西的房子卖了,手上的资金足够付了首付再去装修。很多事情,都是量力而为的,我觉得有能力买这套房子,而他觉得太贵。直到我妈说会给我10多万再帮我们一起还按揭,他才让我自己决定。
大概是想来想去又觉得太贵,于是半路跑来,骂得我狗血喷头,一解怨气。
首付总共才十几万,加上装修也不过20几万。城西的房子升值了不少,手头有50万资金,他还在杞人忧天,真想不通,宁愿去住没有阳台的房子?
我说这些,并非是在炫耀,都是事实,当然了,这点钱也没什么好炫耀。人活一辈子,为了什么?他看了很喜欢,不喜欢的只是价格,但你住的是房子而不是价格啊。房产证上写的也都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不知道还计较什么?
房子好坏一看就不知道,不是我说说也不是他说说,住的人最清楚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0 14:58: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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